第1條 目的

本使用規約(以下稱「本規約」)針對Akatsuki Games Inc.(以下稱「本公司」)所營運之行動應用程式,及其他現在提供與今後將提供之與行動內容有關之服務(以下稱各行動內容「行動內容服務」,並統稱「本服務」),規定該服務之使用者與本公司間的服務使用相關基本事項。

第2條 用語之定義

  1. 本服務

    指第1條中所定義的服務。

  2. 本應用程式

    指為提供本服務,本公司所營運之應用程式及本公司、本公司合作或委託之公司所營運之其他各行動內容服務應用程式。

  3. 使用者

    指依據第6條註冊帳號並使用本服務之所有使用者。

  4. 使用者資訊

    指使用本服務時,使用者註冊填寫之資訊及使用本服務時獲得、累積之資料等使用者相關的所有資訊。

  5. 遊戲帳號

    指為識別使用者與使用本服務,本公司提供給已註冊使用者的英文及數字組合。

  6. 遊戲貨幣

    指只限於本應用程式中用以兌換遊戲內道具等的使用權之虛擬貨幣。遊戲內貨幣分為使用者付費取得之貨幣與免費取得之貨幣2種。

第3條 本規約之適用範圍及變更

  1. 本公司及使用者對本應用程式及本服務的使用,適用本規約。使用者在使用本應用程式及本服務時應遵守本規約。另外,本公司合作或委託之公司有另訂使用規約或有公布與其等同之規定等時,使用者應比照本規約遵守該規定等。
  2. 本公司另行於本應用程式刊載之個別規定及追加規定為構成本規約之部分,若本規約與前述個別規定或追加規定有矛盾,以個別規定或追加規定優先適用。
  3. 本規約與各行動內容服務中所定事項(前項之個別規定及追加規定除外)有矛盾時,以各行動內容服務規定優先解釋。
  4. 本規約與本公司合作或委託之公司另行刊載之個別規定或追加規定有矛盾時,以本規約優先解釋。
  5. 當符合以下狀況,且本公司認為有必要時,本公司得變更本規約、各行動內容服務所規定之事項及本應用程式另行刊載之個別規定及追加規定(以下統稱「本規約等」)。
    1. 本規約等之變更符合使用者的一般利益時
    2. 本規約等之變更不違反簽訂契約之目的,且考量變更之必要性、變更後內容的 適當性、變更內容等之變更相關緣由後研判合理時
  6. 本公司依據前項變更本規約等時,本公司應於本規約等之變更生效日前,將變更本規約等之主旨及本規約等變更後之內容及其生效日刊載於本應用程式或各行動內容服務網站,或以電子郵件等電子方式等適當方式通知使用者。
  7. 除前二項規定以外,本公司得依據本公司規定之方法,在獲得使用者同意後變更本規約等。但若使用者在本規約等之變更生效日後使用本服務,或未在本公司規定期間內辦理服務使用契約解約手續,則視為同意本規約等之變更。另外,關於不同意本規約等之變更及個別規定或追加規定之使用者,本公司得依據本規約等中規定之方法,刪除遊戲帳號及其附屬之使用者資訊,並終止其使用本服務。
  8. 即使使用者未收到本公司通知,也應定期存取本應用程式,確認本規約等及本規約等之變更事項與本應用程式刊載內容。因使用者未確認該內容而導致之使用者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4條 遊戲帳號及密碼之使用、管理責任

  1. 使用者應自行負責使用與管理遊戲帳號及密碼。使用者不得出借、讓渡、變更名義、買賣或質押遊戲帳號及密碼,且不得以任何方式供第三者使用。
  2. 本公司在確認使用者帳號及密碼一致後,視為該使用者使用本服務,除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過失以外,該使用者應負擔使用費等一切債務。

第5條 設備等之準備

使用者應自行負擔費用與負責準備使用本服務之通訊設備、軟體、簽訂電話使用契約或與網路服務供應商簽約等。

第6條 服務使用契約之簽訂

  1. 使用者在下載本應用程式(本服務之軟體)、使用本服務並註冊帳號後,視為同意本規約所有記載內容,依據本規約各規定之與本公司間的服務使用契約即成立。服務使用契約僅授權使用者用於非營利目的,並非售予使用者。另外,使用者每次使用本服務時,應確認本應用程式上顯示的注意事項,且視為已同意本規約。
  2. 使用本服務時,使用者年齡需為13歲以上。若有其他年齡限制,限制年齡將另行規定於本應用程式。
  3. 使用者欲使用部分服務時,須追加登記必要註冊資訊。使用者欲使用該服務時,本公司將事先通知使用者是否需要追加註冊,使用者應確認必要註冊方法與使用費,並進行該服務的使用註冊。
  4. 註冊申請人若未成年,註冊申請人使用本服務須獲得家長等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使用者在未獲法定代理人許可下,偽稱已獲得許可或已成年並使用本應用程式等使用欺詐方式使他人相信其為具行為能力人時,無法撤銷本應用程式相關所有法律行為。另外,同意本規約時為未成年之使用者在成年後使用本應用程式時,則視為該使用者追認本應用程式所有相關法律行為。
  5. 使用者符合以下任一情況時,本公司得拒絕註冊,或即使在使用契約成立後仍得立刻解除本服務使用契約。
    1. 符合第9條第2項記載事項任一項時
    2. 未成年人在未獲法定代理人許可下使用本服務時
    3. 受監護人、被保佐人、受輔助人在未獲監護人、保佐人、輔助人許可下使用本服務時
    4. 發現不當使用本公司指定付款方式時
    5. 本公司指定付款方式之代收服務公司停止、取消該申請人之付款或視為無效時
    6. 本公司判斷屬反社會勢力等(指暴力團體、暴力團體成員、右翼團體、反社會 勢力等或符合上述標準者,下同)或透過提供資金等方式維持、營運、協助經營或參與反社會勢力等,與反社會勢力等有任何交流或關係時
    7. 其他本公司判斷不適當時

第7條 使用費

  1. 使用費之支付

    使用者使用部分服務時,需支付使用費。除本公司另行提出及符合法令時以外,已支付之服務使用費概不退費。使用費及支付手段、方法規定於本應用程式或各行動內容服務網站。此外,對於未成年使用者,本公司可能針對不同年齡與支付方法設有支付限制。

  2. 使用費與請款方法之變更

    本公司得隨時變更服務使用費與請款方法,其變更內容在該變更通知公布於本應用程式或行動內容服務網站上14日後具有效力。使用費、請款方法所有相關變更應公布於本應用程式或各行動內容服務網站上,使用者同意定期確認本應用程式或行動內容服務網站上的支付方法,以便盡速得知其是否已經變更及其變更內容。

  3. 使用費之付款方法

    使用者應依照本公司指定付款方式之代收服務公司另行規定之支付條件等支付使用費。使用者與該代收服務公司或中介代收之第三者間因該使用費發生糾紛時,應由該當事人間處理解決,本公司概不負責。

  4. 遊戲內貨幣之取得條件

    使用者得透過本公司在本應用程式中另定之方法取得遊戲內貨幣。

  5. 特定服務結束提供時遊戲內貨幣的處理方式

    已取得的遊戲內貨幣僅可使用於本公司在本應用程式內公告之特定服務,並於該服務停止提供時失效且無法使用。

  6. 關於提供第三者遊戲內貨幣等行為

    已取得之遊戲內貨幣不得移轉與讓渡給其他遊戲帳號或第三者,且不得兌換現金等貨幣(含第三者發行之電子貨幣等)。另外亦不得流用於其他服務。但本規定不妨礙本公司經裁量後所採取之不同於上述之處理方式。

  7. 遊戲內貨幣之有效期限

    遊戲內貨幣沒有有效期限。

  8. 遊戲內貨幣之使用

    使用者同時持有付費與免費遊戲內貨幣時,除使用者可任意選擇付費或免費遊戲內貨幣進行消費時以外,將優先消耗免費取得之貨幣。

  9. 二次內容之處理方式

    依據資金結算相關法律,在標題為「基於資金結算法的聲明」之頁面所顯示之付費遊戲內貨幣,視為預付式支付方式處理。透過遊戲內貨幣購買的非遊戲內貨幣類型的其他遊戲內之內容(以下稱「二次內容」),在取得之同時即視為已提供商品或服務,不適用預付式支付方式(資金結算相關法律第3條第1項)。

第8條 在本服務刊載資訊

  1. 使用者針對在本服務內自行揭露、投稿、傳送、刊載等之資訊(包含但不限於文章、圖像、影像、程式、資料等)中所包含之智慧財產權(包含但不限於設計權、著作權、商標權等),保證該權利為自有、以正當方式自權利所有人取得該智慧財產物之使用授權,或合法使用該智慧財產物。萬一與第三者因使用者自行傳送之資訊而發生糾紛,使用者應自行負擔費用與責任解決,本公司概不負責。
  2. 不論是否為故意或過失,使用者應對其自行傳送之資訊及該資料所引起之包含物理及精神損害的所有結果負責。
  3. 本公司得根據自行判斷,在不事先通知使用者下,全部或部分隱藏或刪除使用者自行傳送之資訊。
  4. 本公司得根據自行判斷,在刊載前確認使用者為在本服務上刊載而傳送之投稿內容,且在判斷違反本規約等時採取限制刊載措施。

第9條 使用者之禁止事項

  1. 使用者必須遵守本規約等。
  2. 使用者使用本公司提供之服務時,不得有符合或可能符合以下事項之行為。
    1. 使其他使用者及其他第三者感到焦慮不安、威脅、為難或糾纏,造成其他使用者及其他第三者感到不快的言行
    2. 使用性聯想的語言、脅迫性語言、種族歧視的語言、違法的語言、低俗語言、猥褻語言、中傷,或其他各種造成不快的語言
    3. 傳送異性交往相關資訊
    4. 誹謗、中傷、謠言等毀損其他使用者及其他第三者名譽之發言
    5. 偽裝為本公司及其他相關公司主管、員工
    6. 從事商業交易活動、以營利為目的的宣傳、交換違禁品、招攬加入團體、宗教活動
    7. 牴觸國際法、憲法、法律、條例、其他法令之行為
    8. 本應用程式中刊載之資訊的竄改、刪除等不當存取等行為,或試圖進行上述行為
    9. 妨礙、側錄監聽本服務之通訊、入侵營運本服務的伺服器或奪取資訊之行為
    10. 傳送或寫入電腦病毒、其他不法電腦程式或網站資訊等之行為
    11. 基於宗教、人種、性、民族、人權及其他各種偏見之信條或以商業活動為目的之門派(集團/幫會)之成立及活動
    12. 以非本服務設計目的之目的使用本服務
    13. 揭露及傳送其他使用者及其他第三者的個人資訊之行為
    14. 侵犯或可能侵犯與本服務相關而被使用之本公司或第三者的著作權、商標權等任何權利之行為
    15. 出借、讓渡、名義變更、買賣、質押自己持有的本服務遊戲帳號,或允許第三者使用及供作擔保
    16. 以非自己持有的本服務遊戲帳號使用本服務
    17. 違反公序良俗之行為
    18. 犯罪相關行為
    19. 妨礙或可能妨礙本服務營運之行為
    20. 可能影響本公司及本服務管理者之行為
    21. 不當利用客戶端(指客戶端程式,本條下同)、伺服器的漏洞,或教唆他人使用該漏洞
    22. 不當工具、伺服器模擬器、盜版客戶端、作弊等以不當使用為目的的公用程式等之開發、發布及使用,或誘使、推薦第三者使用上述程式之所有行為
    23. 客戶端之修改、修正、改編、衍生著作之製作、反編譯、反彙編及逆向工程,或誘使、推薦第三者使用之所有行為
    24. 向第三者再次發布及出借客戶端之部分或全部(含備份)
    25. 複製本服務相關軟體超過使用者自用必要數量
    26. 進行本服務內中獲得的道具、金錢等買賣等有償交易(即現實金錢交易行為)
    27. 在未獲本公司同意下再次販售、轉賣客戶端
    28. 除上述各項以外之影響或可能影響本公司及本服務管理者之所有行為
    29. 違反本規約、個別使用規約以及本應用程式的宗旨、目的之行為
    30. 直接或間接引起以上各項行為或使其變得易於發生之行為
    31. 符合以上各項行為之行為
    32. 其他本公司判斷為不適當之行為
  3. 使用者使用本公司與本公司合作或委託之公司所共同提供之服務時,不得有符合或可能符合另行規定之規約等所記載之禁止事項之行為。

第10條 停止使用本服務

  1. 使用者符合以下任一情況時,本公司得在不經向該使用者進行任何催告下,立即停止其使用本服務。
    1. 使用者違反或可能違反本規約等時
    2. 有符合或可能符合第9條規定之禁止事項之行為時
    3. 本公司指定付款方式之代收服務公司停止申請人之付款或視為無效時
    4. 使用者遭聲請或自行聲請破產或民事再生程序時
    5. 因使用者不注意而洩漏遊戲帳號,導致服務使用上之損害或第三者不當使用等發生時
    6. 本公司判斷隸屬反社會勢力等,或透過提供資金等方式維持、營運、協助經營或參與反社會勢力等,與反社會勢力等有任何交流或關係時
    7. 其他本公司判斷將為業務營運執行帶來影響時
  2. 同一使用者註冊並取得數個遊戲帳號,而該使用者的遊戲帳號中的任一個依本條第1項被停止使用本服務時,本公司得立即對該使用者所持有的所有本服務遊戲帳號中本公司判斷為同一使用者之帳號停止提供服務。

第11條 本服務之使用及契約終止

  1. 除民法第542條規定以外,使用者得依據本應用程式規定方法解除服務使用契約。
  2. 依據第10條停止使用者使用本服務時,若該使用者未於停止日起1年以內證明本公司判斷有重大錯誤,本公司得依據本公司規定之方法通知後,解除該使用者之服務使用契約。依據上述規定解約時,本公司得依據自行判斷,變更或刪除該使用者的遊戲帳號與其附屬之使用者資訊等。
  3. 本公司得在使用者死亡後,解除該使用者的服務使用契約。發生此情況時,即使在解約前,本公司仍得立即停止提供該使用者本服務。但本公司對於使用者之死亡無調査義務。
  4. 不論本條第2項規定為何,使用者符合第9條或第10條第1項規定事由,且本公司判斷將會為本公司業務執行帶來影響時,本公司得不等待該使用停止期間,在未事先通知下立即解除服務使用契約。另外,第10條第1項第1款不適用民法第541條但書。

第12條 本服務內容之變更

本公司得在不事先通知使用者的情況下,變更、追加、廢除本服務之規格、規則、設計、聽視覺呈現方式及效果、參數、腳本等任何事項,使用者預先同意上述內容。

第13條 本服務之中止

  1. 本公司得依據本公司判斷,中止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
  2. 本公司依據本公司判斷,中止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時,將以本公司認為適合之方式公布或通知使用者。但若情況緊急,也可能在未通知使用者下中止。

第14條 本服務之暫時中斷

  1. 本公司在以下各事由發生時,得在未事先公布或通知使用者的情況下,暫時中斷本服務。
    1. 進行本服務用的軟硬體、通訊設備等相關之定期或緊急的維護或修理時
    2. 電子通訊業者無法提供勞務時
    3. 因天災等不可抗力而難以提供本服務時
    4. 因火災、停電等意外事故而難以提供本服務時
    5. 因戰爭、紛爭、動亂、暴動、勞資糾紛等而難以提供本服務時
    6. 其他情況本公司判斷有必要時

第15條 本資料之刪除等

  1. 本公司及本公司指定之管理者判斷符合以下各情況時,得隨時自行進行該使用者資訊之變更、刪除或移動等。
    1. 經判斷有符合禁止事項之行為時
    2. 經判斷營運、維護管理上有必要時
    3. 被管理的使用者資訊的容量超過本公司設備額定容量時
    4. 服務使用契約被解除時
    5. 其他情況本公司判斷有必要時
  2. 針對本條規定之變更、刪除或移動等,本公司及本公司指定之管理者不負任何義務。

第16條 免責事項及損害賠償

  1. 除本公司之故意或過失以外,本公司對於因使用本服務而產生之使用者損害概不負責。
  2. 使用者相關資料有可能因提供本服務之設備的故障、發生問題、停電等以及通訊迴路異常等超越本公司預期之不可抗力而消失、遺失。另外,使用者相關資料也有可能因系統故障等而消失或延遲。
  3. 依據本規約等規定、強制法規或法院定讞等,本公司應負責負擔使用者產生之損害時,除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以外,其責任限定於使用者所蒙受之一般損害(意即利潤損失、結果損害等特別損害皆不包含在賠償範圍內)。另外,該負責賠償總額以該使用者最近一個月已支付本公司之服務使用費為上限。
  4. 使用者應自行判斷注意避免過度使用本服務,導致影響健全生活環境。對於使用者因過度使用本服務而產生之社會上、精神上、肉體上之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
  5. 透過使用者的遊戲帳號在本服務上所進行的任何行為及其結果,不論該行為是否為自己所為,使用者皆須負責。
  6. 使用者應對使用本服務與透過使用本服務所進行的所有行為及其結果負責,因使用本服務而對本公司或第三者造成損害時,使用者應自行負擔責任與費用並解決。
  7. 使用者在申請遊戲帳號等時所填寫的內容若有缺漏,且使用者因該缺漏而有所損失時,該責任由該使用者負擔。
  8. 除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過失以外,針對因使用本服務而產生之使用者的所有損害(延遲、未傳送、錯誤、系統停運時間、傳送失敗、因服務中斷導致資料、項目或文字消失、使用者使用的終端設備故障、錯誤操作等其他所有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
  9. 本公司無義務支付本服務中斷時使用者所負擔之所有費用(電話費、本服務的使用費、電信服務供應商的簽約費、使用費等)。
  10. 針對使用本服務時可能發生之問題,本公司對使用者及第三者概不負責。另外,本服務為本公司向使用者提供本服務時本公司可提供之內容,使用者預先同意本公司不保證本服務不存在不符合契約的內容。故針對使用者使用本服務時所獲得之資訊等(含電腦程式)之完整性、正確性、適用性、有用性等,本公司概不負責。針對因使用者使用本服務而導致使用者或第三者產生之損失或損害(含發生在本軟體以外之軟體、資料或硬體等之所有損害等),除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過失以外,本公司概不負責。
  11. 使用者使用本服務時因可歸責於使用者之事由而造成或可能造成本公司損害時,本公司得阻止使用者的違反行為,並針對所蒙受之損害請求賠償。
  12. 使用者因使用本服務而對第三者造成損害時,或與第三者發生糾紛時,使用者應自行負擔責任與費用並解決,且不得讓本公司負擔任何責任。萬一本公司遭其他使用者或第三者追究責任,使用者應負擔其責任與費用解決該糾紛,並不得讓本公司負擔。在上述情況下,本公司得向使用者要求支付本公司為解決與該第三者的糾紛所需之適當律師費。
  13. 本公司針對本公司依據本規約等規定所為之結果,或使用者使用本服務所產生之結果,不論原因為何,本公司對使用者及其他第三者概不負責。
  14. 即使有提供從本應用程式連結至其他網站的鏈結或其他網站連結至本應用程式的鏈結,針對本應用程式以外的網站及自該網站所獲得之資訊,不論基於任何理由,本公司皆概不負責。

第17條 智慧財產權

  1. 本服務中本公司提供使用者之圖像、影像、文章、程式、資訊等(以下稱「內容」)相關之著作權等所有智慧財產權歸本公司或授權本公司之權利人所有,使用者不得在未獲本公司及權利人授權下,向第三者公開內容或供其使用。
  2. 使用者在使用內容時,不得超越著作權法規定之私人使用範圍。
  3. 因使用者違反本條規定而引發問題時,使用者必須自行負擔費用與責任解決問題,並不得波及或使本公司及第三者蒙受損害。
  4. 在本服務中,本公司得明示性要求使用者提供某些貢獻(其中包含各種創意或作品),使用者得提供上述貢獻。但使用者在本服務提供的貢獻若產生著作權或智慧財產權時,使用者授予本公司得依服務相關的任何方法或任何目的,將該貢獻使用於本服務或其相關商品之專屬、永久、不可取消、完全可讓渡、可轉授權之全球授權。其中包含以任何方法將使用者的貢獻傳達、發布給大眾的權利,且在依據法律及條約所賦予之所有智慧財產權保護期間內、不論在任何情況下,皆不須向使用者通知,亦不須補償,使用者明示性放棄以上權利。另外,針對本公司使用使用者之貢獻,使用者放棄所有的著作人格權等其他人格權。使用者對本公司之本授權及著作人格權等之放棄在本契約結束後仍有效。又本項中被授權之使用者之貢獻僅限使用者單獨構思、發明、設計或創作之作品。一旦第三者對使用者之貢獻提出申訴或請求,使用者應自行負擔責任與費用解決該申訴或請求。

第18條 商標等

本應用程式上所標示之商標、標誌及服務標記等(以下統稱「商標」)為本公司或第三者之註冊商標或未註冊商標。本公司並非依據本規約等向使用者與其他第三者進行任何該商標讓渡或使用授權,使用者不得註冊本應用程式上之未註冊商標。另外,使用者不得申請註冊本服務相關之專利權、實用新型權、設計權、商標權(含接受專利權、實用新型權、設計權之權利),或申請註冊、移轉或行使著作權(程式之權利、文檔之權利、例行程序、模組等之權利)。

第19條 本規約之讓渡等

  1. 使用者不得在未事先獲得本公司書面同意下,對第三者進行服務使用契約上之地位或根據本規約等之權利或義務之讓渡、移轉、擔保設定等處分(以下稱「讓渡等」)。若違反本項規定進行讓渡等,本公司得不經催告逕行立即解除服務使用契約。
  2. 本公司將本服務相關事業讓渡給其他公司時,服務使用契約上之地位、依據本規約等之權利、義務以及使用者的註冊資訊等客戶資訊得在讓渡該事業時讓渡給該讓渡事業之受讓人,使用者於本項中預先同意該讓渡。另外,本項中規定之事業讓渡不限於一般事業讓渡,也包含公司分割等所有事業移轉情況。

第20條 可分割性

即使本規約之任一條項因與法令等有矛盾或牴觸而研判為違法、無效或無法執行時,該條項及其他條項在可迴避該矛盾、牴觸之限度內,仍最大限度有效。

第21條 準據法

本規約等及其相關所有法律以日本國法律為準據法,本規約等依照日本國法律解釋。

第22條 管轄法院

使用者與本公司間因本服務而發生問題時,雙方應秉持誠意協議解決,若經協議仍無法解決,以東京地方法院或東京簡易法院為第一審專屬管轄法院。

第23條 隱私政策

本公司透過本服務收集之客戶個人資訊將依另訂之「隱私政策」嚴加管理。另外,客戶提供之資訊本公司將用於客戶支援及本服務營運之目的。